課程概述 |
冤案在古今中外的人類社會都是相當矚目的議題,近年因蘇建和案、徐自強案、邱和順案、鄭性澤案乃至於江國慶案等冤案,使得台灣社會開始慢慢對冤案有所關注。然而冤案救援乃至於冤案研究在台灣都還沒有相當深入的探討。
本課程將與冤獄平反協會(Taiwan Association For Innocence, TAFI)合作,修課同學將救援該協會轉介之案件。希望藉由在學研究生對實務案件的處理與研究,一方面可以為學術研究增加不同的可能性,並且使學術研究更貼近實務,另一方面則使實務借鏡學術的論理,並為實務的改革推動貫注更多的力量。總之,希望可以為實務與學術界雙方提供些許的養分。
本學期課程進行方式是透過案件審查的方式教導修課同學如何從判決文字、訴訟卷宗中找出可能的疑點,進而判斷案件是否可能沈冤待雪。課程中不單是要從繁瑣的各類書狀中找到問題,也可能需要面談當事人,甚至是勘察事發地點。而這每一項都有其學問,但其實不僅是修課同學,即便實務律師都未必知曉如何從厚厚的卷宗中看出不尋常的地方。這當然是因為學校從來沒有教過,但也因為整個台灣的冤案研究都還停留在非常初期的階段。本課程希望藉由分析卷宗的教學方式,建立起一套系統性的研究方式,進而對我國的冤案救援做出貢獻。
有意修課之同學,請於2/23晚上23:59前寄履歷至ntulawclinic@gmail.com,將由授課教師決定錄取名單後以email通知,並於開學後發放授權碼。
請於履歷中一併說明欲修習本課程之動機,以及是否具備律師資格(僅為避免有意準備考試之同學無暇兼顧,從而,若無意報考,亦可於履歷中載明),此外,亦可說明對本課程之期許,或其他同學認為有利於被選上之任何內容。
2/24停課乙次。 |